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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《公安交通管理敬告通知书》样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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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8月8日起,适用于特区内非主干道轻微交通违法处理
●开具《公安交通管理敬告通知书》,累计3次仍将处罚
从8月8日开始,特区内7类情节轻微、未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,经交警指出后能及时纠正的,交警可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口头警告教育,开出《公安交通管理敬告通知书》(以下简称《敬告通知书》)后放行,不罚款、不计分。昨日,市交警局公布这一人性化的新举措。
市交警局解释,口头警告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。首先是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、未能影响道路安全通行;其次是经执勤民警指出后,违法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,交警才可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口头警告教育后放行,不罚款、不计分。虽然交警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再开罚单,但不意味着驾驶员就可以随意违法了。如果当事人屡教不改,执勤交警仍将依法对其进行查处,可能您第一次、第二次轻微违法只收到口头警告,第三次就会收到罚单。
记者了解到,交警从8月8日起,手头上将会持《敬告通知书》,在驾驶员轻微违法时,交警将会开具给驾驶员,并登记驾驶员的名字和驾驶证号。这些记录都将被录入市交警局交通违法处理系统。当交警发现同一驾驶员第3次出现这种轻微违章行为时,将不再口头警告,而是直接进行处罚了。
交警部门表示,口头警告这一方式并不适用于在主干道上的交通违法行为。如果驾驶员在深南、北环、滨海等主干道上有交通违法行为,即使是轻微的也会直接收到罚单。这是因为主干道上车辆多、车速快,违章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,很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。
为配合口头警告教育措施的实施,届时交警还将携带摄像机等设备,对交通违法进行拍摄取证。
适用口头警告的7类轻微交通违法8月8日开始适用口头警告教育的7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:
1.本市以外的驾驶员驾驶外地机动车,因不熟悉道路情况而违反禁止通行标志;
2.机动车进出路口时单边轮胎压标线,未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;
3.机动车靠右侧临时停车,未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的,且驾驶人在驾驶室经教育后立即驶离;
4.除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外,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,但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查证属实的;
5.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;
6.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、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;
7.其他不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