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从7月1日起,车主在续保交强险时,都将收到保险公司出具的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单》,告知单上会一一列明被保险车辆的车牌号码,上年度是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、是否造成受害人死亡、承保公司具体赔付时间,本次投保对应的费率浮动比率及应交 多少保费等信息。
那么,此次全国将有多少车主受到交强险“奖优罚劣”政策的调整?政策调整后,车主如何与保险公司打交道?
保费浮动涉及5000多万“车主”
据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数据,截至今年3月底,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.48亿辆,其中汽车5181.1万辆,占比35%左右,其余车辆主要是摩托车和拖拉机。6月28日正式出台的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》规定,摩托车和拖拉机暂不浮动。因此,此次实行浮动的将是规模超过5000万辆各种类型的汽车,诸如家庭用车、企业机关用车、客车、货车等。
《办法》坚持重在奖励原则,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、或者发生了无责任交通事故的车主,都能够享受到下浮10%的费率优惠。连续两年无交通事故能下浮20%,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无交通事故能享受到的下浮优惠最大幅度为30%。
发生多次和重大交通事故的车主续保时费率才会上浮。根据《办法》,上一个年度发生了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,续保时费率上浮10%。如果发生了造成死亡的有责任交通事故,车主将受到的上浮惩罚最大幅度为30%。
发生一次有责任但不涉及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车主,续保时费率不浮动。
可以看到,车主受到“优惠”或“惩罚”的最大幅度都不超过30%,因此交强险保费的变化不会让人感到“大起大落”。以普通家庭用车为例,交强险的基础保费是1050元,费率浮动后,理论上车主的保费将在735元至1365元区间内变化。不过,由于《办法》规定,费率浮动只计算被保险机动车上年度已赔付的交强险赔案。而交强险是去年7月1日起才开始实施,也就是目前车主交强险保费的浮动依据只能倒推一个年度,因此今年7月1日起续保交强险的车主暂时只能享受下浮10%优惠。